各學院:
根據《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學生手冊》(2017年修訂版)中關于《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定辦法》、《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單項獎學金管理辦法》、《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關于先進班級及先進個人的評選辦法》的規定,為鼓勵學生在校期間刻苦學習、奮發向上,學校實行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、先進班級評選制度,并制定具體評選辦法。為加強資金管理,切實做好我校校內獎學金評定工作,提出如下要求:
一、進一步提高認識,落實好我校校內獎學金及先進班級、評定政策
實施學校校內獎學金評定政策,是實施人才強國戰略,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正的有效手段。是鼓勵學生在校期間刻苦學習,奮發向上,成為德、智、體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措施。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落實好校內獎學金評定的重要意義,切實把學校財政資金落實到每一位全面發展的學生手中,提高資金使用效益。
二、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,保證學校財政資金安全,充分發揮使用效益
各單位在組織評審的過程中要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不得隨意調整獎學金標準和增減名額,要嚴肅紀律,確保相關政策規定嚴格執行到位。按照《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審辦法》、《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單項獎學金管理辦法》(詳見《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學生手冊》)的有關規定執行,建立健全評審組織,強化評審程序和評審結果的公示制,設立舉報電話,并向全院公布,廣泛接受監督。要加強資金管理,改進和完善資金發放形式,同時接受主管領導和相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。對在評審過程中虛報獲獎學生等行為,一經發現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。
三、明確要求,落實責任,按時報送有關材料
各學院在接到各部門學生加分情況及校內獎學金評審相關材料后,要立即布置評審工作,在保證評審質量的基礎上,于9月23日前將校內獎學金相關材料上報學生處。
具體要求如下:
1.19-21級符合資格的學生都可以參與本次校內獎學金評定。
2.校內獎學金嚴格按照《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優秀獎學金評審辦法》及《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單項獎學金管理辦法》評定。
3.特等獎學金 1000 元/人,一等獎學金 500 元/人,二等獎學金 300 元/人,三等獎學金 100 元/人,單項獎學金 50元/人。
4.先進個人、班級嚴格按照《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關于先進班級及先進個人的評選辦法》的規定評定。
5.評定程序:
(1)班級評定。各學院在接到校內獎學金評審相關材料后,應立即成立以班級為單位的校內獎學金評審小組,由班級評定小組評出獎學金獲得者名單;
(2)學院審核。各學院對本院學生獎學金評定情況進行審核并公示,無異議后由學院蓋章上報學生處;
(3)學生工作處審核,并公示。無異議后上報學校審批;
6.凡填寫材料不真實的,一經查出,取消該生的評獎資格,同時不準該生所在學院(系/專業)增補名額。
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系:
學生工作處:崔老師
電話:81863030
長春電子科技學院
學生工作處
2022年9月19日